招投标信息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区修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区修缮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区修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区修缮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区修缮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2号楼10-20层(除18层外)修缮、5号楼制剂室修缮、5号楼食堂改造、6号楼修缮、7号楼康复功能区改造等,工程费用约2000万元。各单项工程“分批分阶段”实施。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40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协助委托人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负责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结算初审等。
2.7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保修期满,质量保修期24个月。如工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若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视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项目,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书面证明材料;
3.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6年1月-2026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拟派总监理工程自2023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项目投资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商业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若三项材料均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则体现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同一人(发生变更的除外),否则不予认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18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ntdsyy.com/channels/272.html)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或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单位) |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 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 | 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60号 | 招标人地址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大厦10楼 |
联系人 | 陆工 | 联系人 | 刘工 |
电话 | 0513-85116113 | 电话 | 0513-81529979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 | ||
联系人 | 李晓鸥 | ||
电话 | 0513-89010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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