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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须知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诚信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20-05-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1913

一、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

1、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放首位,尊重求医者的知情权、隐私权,提供热情、周到、规范的医疗服务。

2、按需择医,门诊分别开设:普通门诊、感染病门诊、特色专科门诊、专病门诊、专家门诊等,病人自主择医;病区实行病人选择医生制度。

3、各诊疗、检查科室准时开诊,节假日不停诊。

4、急诊及各诊疗科室24小时应诊,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危重病人由工作人员陪送检查、住院。

5、为方便病人就医,门诊实行分时段预约挂号、收费、发药、集中采血和发放化验报告;开展一站式服务,为就医病人提供分诊、咨询、健康教育等便民服务;对重、老、弱、残等特殊病员提供全程陪同服务;提供一次性茶杯、免费供应开水、免费使用微波炉;为行动不便者提供轮椅、推车;为外地病人邮寄化验报告单;接受病员投诉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6、开通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络,方便群众查询医院的相关信息。

二、落实责任规范,提供优质服务

7、医务人员挂牌上岗,热情接诊,礼貌待患,文明用语

8、实行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

9、以科学诊治为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规范和标准,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控制药占比。

10、严格执行药品质量标准,对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做到无质量不合格药品,无假冒伪劣药品,无过期失效药品。

11、努力为病人提供整洁、优美、舒适、安静的就医环境。

三、实行医务公开,加强医患沟通

12、加强医患沟通,实行医务公开,尊重患者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实行贵重药品审批制度,千元以上诊疗费用书面告知患者,严格控制大处方。

13、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费用告知制。在门诊、急诊、住院结帐处设立费用自动查询系统,住院病人费用实行“一日费用清单制”,做到收费透明有据。

1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不私自收取现金。

四、执行规章制度,奉行廉洁行医

15、严禁收受患者及其亲属赠送的“红包”、礼品、有价证券,难以拒绝的,必须在24小时内上交院纪委、院行风办公室。

16、坚决抵制商业贿赂,拒绝接受任何单位及个人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

17、院内无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开单提成费;医疗收入不直接与科室和个人收入挂钩,奖金分配不直接与药品收入、检查收入挂钩。

18、未经医院批准,不得介绍病人到院外检查、治疗、住院。

19、医院投诉管理部门为行风办(电话89093899),医务科:85116008   护理部:85116009   门诊部:89093899   财务科:85116012  节假日、中午及晚上:院总值班电话18906290765。

以上诚信服务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及群众予以监督,对有违背上述承诺者,我院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院纪委:85116158   监察室:85116007

24小时求助热线: 85116120(医疗救助)85116033(故障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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