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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第二批备案制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2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10228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第二批备案制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3、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应届毕业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至2001年4月期间出生),非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4月以后出生);

5、非应届生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止2019年4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6、市卫健委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具备本公告及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5号楼421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报名登记表》一份,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获奖证书及科研论文、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核。应聘者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3、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不设开考比例。

4、其他。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将通过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二)面试

1、面试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www.ntdsyy.com)公告。体检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ntdsyy.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9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如未按时取得上述证书,医院有权解除协议。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 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监察室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116007;0513-85053619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116010

 

附件:

1:《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第二批备案制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