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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冬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0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5447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5年冬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社局、南通市卫计委核准,本院2015年冬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2月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指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到2015年12月底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岗位 详见:《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冬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   间:2015年12月20日 (上午9:00 -11:30   下午13:00—15:30) 地   点:南通大学新校区图书馆(啬园路9号) 联系电话:杨 涛 13962993602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填写《南通市卫计委所属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冬季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下载,一式两份)及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核。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医院进行资格审查,市卫计委负责资格复审; 3.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由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二部分组成。 1. 专业知识测试。通过复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由医院电话通知应聘者。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根据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面试由市卫计委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医院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以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为主,面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在市卫计委网(http://www.nthfpc.gov.cn/)和医院网站予以公告,并由医院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snt.lss.gov.cn)、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ww.nthfpc.gov.cn/)和医院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医院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0513-85053621 0513-85116010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53622 0513-85116007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冬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卫计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冬季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5年1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