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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临时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10 来源: 浏览:283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临时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临时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地点: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2、项目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  14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至少3个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后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应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代理商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一电梯品牌、型号只接受一家单位报名)。

2)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新证:具有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2019年5月31后取得的新证),老证:须具有有效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及生产许可资质客梯A级(在有效期内)。(扫描件加盖公章)

3)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集中考察或答疑:无。

7、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3000元整;

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年4月17日14:30 前(北京时间)。

交纳办法:保证金应当采用现金形式交纳,开标现场缴纳

8、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投标,请于2020年4月15日17时前携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收取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4月17日 14:00起 14:30 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5号楼5楼会议室。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60号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5号楼5楼会议室。

10、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并在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科长    0513-85116113   

1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13906272111

13、发布媒介

本采购文件公告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我单位。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