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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市卫计委关于开展卫生计生摄影、书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3889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

   为总结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十二五发展成绩,体现健康文化和人口文化,弘扬卫生计生职业精神,按照委领导要求,组织开展卫生计生摄影、书画作品征集活动。

   一、摄影作品征集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紧扣主题,感染力强,传递新时期卫生计生工作的正能量。主要围绕医改攻坚工程、便民惠民工程、人才强卫工程、体系构建工程、智慧卫生工程、接轨上海工程、服务创新工程、幸福家庭工程、生育关怀工程、医德引领工程十大主题。 

   (二)参赛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请直接在文件名中注明属于十大工程的哪一项、3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及作者的姓名、单位。

   (三)每幅参赛作品文件大小在2M以上,尽量报送原始尺寸的照片。

    (四)摄影作品的创作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之间。参赛作品的作者必须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参赛作品除使用图像处理软件进行照片的尺寸、对比、明暗、色彩的调整外,不得进行电脑合成。

   (五)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为摄影作品的报送单位,请将本单位摄影作品收集整理后,填写摄影作品报送汇总表,与摄影作品同时报送。

   二、书画作品要求

   (一) 主题鲜明,内容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主导,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卫生计生系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书法作品:书体不限,扇面、斗方、对联均可,草书、篆书须附释文;美术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等均可。谢绝超大尺寸作品。

   (三)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书写作者姓名、年龄、性别、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创作者必须是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内人员,作品须本人创作,严禁抄袭,一旦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四)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为书画作品的报送单位,请将本单位书画作品收集整理后,填写书画作品报送汇总表,与作品同时报送。

   (五)入选作品一律不退还。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四、报送截止日期

   所有参评作品须在12月18日前报送。

   五、报送方式

   请与宣传科联系。